為全面落實“六穩六?!备黜椗e措,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、提振信心、穩定預期,全力支持中小微企業應對難關,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,結合園區實際,特制本意見(簡稱惠企十條):
一、減輕稅費負擔
1.對企業延期申報稅款、緩繳稅款、申請減免房產稅、土地使用稅、留抵稅額退還等,由企業向稅務部門依法申請,按照國家、省、市相關政策規定執行。
2.對承租園區管委會及下屬祥云公司管理的廠房、物業用房的企業,免收2022年3月-5月期間3個月租金或租約到期后順延3個月租期;租金已繳納的企業,按程序申請退還租金。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,倡導業主(房東)為租戶減免租金。
二、加大金融支持
3.積極開展銀企對接活動,協調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普惠型金融支持、個性化金融服務,滿足企業生產經營各類融資需求。
4.建立2022年園區重點支持白名單,對接金融機構對納入名單的企業和項目優先給予金融支持,提供優惠利率,并對其2022年內新增貸款,給予3月-4月期間或貸款發放之日起2個月全額貼息支持,每家企業貼息最高不超過30萬元。
三、穩定工業經濟
5.支持工業企業吸納就業,對規上工業企業2022年3月-12月期間新招聘工人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、辦理社保手續的,按照500元/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。對規下工業企業吸納就業適當予以補貼,每家企業補貼上限5000元。
6.支持工業企業穩定崗位,對規上工業企業2022年全年裁員率低于5%的,按照現有在職職工數200元/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穩崗補貼。對規下工業企業全年裁員5人及以下的,適當予以補貼,每家企業補貼上限5000元。
7.加大物流運輸成本補貼,對疫情期間物流車輛達到閉環管理要求且服從網格管理的工業企業,按照300元/車次的標準,給予企業物流運輸補貼,補貼期限自4月1日-4月30日,每家企業補貼上限10萬元。
8.支持工業企業穩產增產,從2022年4月起,對月銷售額(以實績開具發票計算)同比正增長、且增量超過500萬元的工業企業,按照增量部分的3‰給予企業水電氣等生產要素綜合補貼,每家企業每月補貼上限10萬元。
四、保障生產運營
9.建立物流運輸保產保供應急機制,對企業物流運輸需求,在做好閉環管理前提下,一企一策解決問題,專人專崗跟蹤服務,保證企業物流暢通。
10.推行疫情期間彈性監管、柔性執法,對依法復產企業有輕微違法違規行為的,相關職能部門預先提醒、主動指導、及時糾正,對不涉及安全生產、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,對社會危害不大的,依法不予處罰或從輕、減輕處罰,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。
五、附則
11.本意見支持對象為與灌云經濟開發區簽訂正式投資協議,注冊地、經營地在灌云經開區境內、依法納稅且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安全、環保等規定的企業,其中第三項“穩定工業經濟”第5-8條支持對象為工業企業。
12.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國家、省、市、縣另有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,從優不重復享受。本意見由經濟發展局負責解釋。